财务收支审计流程
1、审计处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,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,编制审计方案。
2、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,并要求被审计单位7日内提供相关资料,包括:
(1)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说明;
(2)被审计年度的财务报表、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以及被审单位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;
(3)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做出承诺。
3、审计小组实施审计,收集有关资料、获取审计证据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。
4、审计小组编制审计报告,并征求意见。
5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10日内,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处。
6、审计小组就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审计报告,由审计处审定审计报告。
7、出具审计报告,报送相关领导,抄送其他相关部门,并建立审计档案。
8、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7日内,将《审计报告接收单》签字盖章后送交审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