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侨大学审计处是学校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,在学校党委、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。审计处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、客观的监督、评价和建议,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、实现目标,是学校内部治理的有效手段、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、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。审计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,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下列事项履行内部审计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国家、上级部门及学校重要政策措施情况;
(二)发展规划、战略决策、重要措施和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;
(三)预算管理、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;
(四)学校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;
(五)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情况;
(六)办学、科研、采购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及效益情况;
(七)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;
(八)境外机构、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;
(九)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;
(十)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。
联系电话:0595-22691758(泉州校区) 0592-6160206(厦门校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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